巴组干〔2022〕13号
关于丁晓兵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
县纪委监委:
2021年12月23日,中共巴彦县第17届委员会第3次常委会议讨论决定:
丁晓兵同志任中共巴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;
谭井墨同志任县纪委监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(试用期一年);
马建华同志任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(试用期一年);
吕双颖同志任县纪委监委驻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(试用期一年);
崔玲同志任县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组长(试用期一年)。
提名:
张鹏云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人选;
王键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人选。
免去:
马铁军同志中共巴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职务;
王键同志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监察专员职务;
杨振华同志县纪委派驻巴彦镇中心乡镇纪工委书记(监察分局局长)职务;
林杨同志县纪委派驻洼兴镇中心乡镇纪工委书记(监察分局局长)职务。
提名免去:
吕远杰同志巴彦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。
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的任免,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。
中共巴彦县委组织部
2022年3月8日
抄送:县纪委监委,县委办公室,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,县委史
志研究室,县政府党组,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。
中共巴彦县委组织部 2022年3月8日印发